

3月31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刘鹤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宣读了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举措要求,坚决稳控安全形势,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01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地方党委必须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而且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落实。要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分析形势,研究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真正抓扎实、抓具体、抓出成效。
02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地方党委会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各级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现实体化运行,滚动排查隐患,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工作;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工把关,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的工作。
03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安全责任清单,尽快的加以落实。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各级安委会要会同编制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责任。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实行链条监管责任,对关系安全生产但已经下放的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一次评估,对那些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纠正,必要的要收回来。应急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方各部门有关企业可以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的项目,抓紧上报审批,利于长期发展。
04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党中央明确要求,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也就是说追究到党委政府领导的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各级的责任,可能会追究到县、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05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
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生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对弄虚作假、挂名矿长逃避责任的依法追究,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06
立即深入扎实开展
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将尽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有关地区要做好准备,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要牢牢盯守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由省市级安委会和中央企业总部挂名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的措施。要统筹疫情防治公共安全,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的、封闭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认真、被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要当作事故解决,引发事故的更要从严追究责任。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本级安委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07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但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漏洞。各级发改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部分传统行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08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
挂靠资质行为
要立即采取行动,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资质法人的责任。国企、央企要发挥表率作用,国企总部、央企总部要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09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
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生产安全经营单位接受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要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数量较多的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要重点加以检查,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央企、地方国企要带头,但是不能以安全生产名义辞退农民工,因为当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我们虽然整改,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要把握好度。
10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有关部门地区要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并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纪行为,采取精准办法,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大曝光力度,起到威慑作用。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猫鼠一家的腐败行为,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11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安全生产执法要理直气壮,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强化精准执法,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对突出事故爆发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要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要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停建、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
12
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各地区要尽快配齐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下放执法责任,对个别地区撤销市级执法队伍的错误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各地在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行政时,要充分考虑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一定要给予大力支持,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
13
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要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及时处理,依法处理,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人员要实行重奖。
14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
漏报事故行为
要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推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15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
安全生产工作
从当前形势看,做好这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头脑要冷静,不能单打独斗,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作,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既要亮“红灯”,又要给“黄灯”、“绿灯”,保持“交通”的畅通。要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疏困问题,国务院正在专门研究民航业遇到的困难,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必要的补助。交通、民航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入进行整改,同时要注意做好飞行员的思想工作、心理疏导。其他各行业都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对各类事故遇难人员,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逝者为大,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做到稳中求进,善于“弹钢琴”,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真正体现党的执政能力水平,让党中央放心,让全国人民放心。

来源/湖南建工集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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