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出 让 公 告
武国土资告字[2015]27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武冈市人民政府及武冈市建设用地管理委员会批准,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2015-27-01 | 张家岭小区5栋10号 | 88.05 | 住宅 | 70 | <5.0 | ≤100% | 45 | 45 |
2015-27-02 | 水云路以北二水厂以东 | 15697.13(其中净用地面积12707.73㎡) | 住宅 | 70 | ≤2.0(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35%(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1550 | 1550 |
注:成交价款不包括其它税费。
规划条件:其它规划控制指标分别见2014-28号、2014-20号、用地规划条件书,竞得人必须按用地规划条件书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用地条件:以现状为准,出让后出让方不做任何工程投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产业政策的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至今仍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5日17时前到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5日17时前,到武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或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武冈市土地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09:0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授权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武冈市土地交易经纪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拍卖地块均设有拍卖底价,最高应价或报价未到达底价不得成交。
(三)2015-27-02号地块办理土地登记时,以净用地面积或规划许可证核定面积进行登记。
(四)2015-27-02号地块竞得人在今后开发过程中必须按建筑总面积的2%配建廉租房,按建筑总面积的3%配建公租房。
(五)2015-27-02号地块红线范围内水圳的移、改工程及因水圳产生的相关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协调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本次拍卖地块地上地下“三线三杆”的迁移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七)竞得人在今后开发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联 系 人: 李 琳 刘 俊
联系电话: 15173957688 15842983178 4229382
开户单位: 武冈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武冈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武冈支行
账 号:43001571065050001237 1906020309200005386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4日